一文分清虚拟货币、数字货币、加密货币和代币
2018-06-07 10:55 浏览: 次
对于虚拟货币、数字货币、加密货币和代币的定义,目前在国内没有非常明确、准确的定义,有时媒体也会穿插着使用。本文试图从国内外主流平台、权威人士等对上述名词的解释入手,逐步为大家理清这几个词语之间的区别和使用情境。
01、虚拟货币:价值数字化
2014年,欧洲银行管理局(EBA)对虚拟货币进行定义:“虚拟货币是价值的一种数字表达,其并非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,也不一定与某一法定货币挂钩,但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用于支付手段,可以进行电子化转移、储藏或交易”。
在我们习以为常的网络生活中,企鹅Q币、网易云音乐的签到积分和某些直播平台的金豆一类,以及比特币、EOS一类,均属于虚拟货币的范畴。
以Q币这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为例:Q币由腾讯自行发行、管理;可通过微信支付、银行卡等方式充值、按1Q币/RMB比例购买,也可以通过完成QQ手游里的任务免费获得;Q币只能用来购买QQ平台的产品(如游戏道具)和服务;只能单向流通,即不能兑换现金,也不能进行转账交易。
而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有以下这几个特征:采用以加密算法为核心的区块链技术;在去中心化的网络中运行,不受任何中心化机构控制;可用于购买某些商品和服务;与法定货币双向兑换。
02、数字货币:非实体、可交易、可支付
在维基百科中,数字货币指的是一种以数字形式呈现的货币,而非纸币、硬币等实体货币;承担了类似实体货币的职能,但能够支持即时交易和无地域限制的所有权转移。数字货币包括加密货币,以及央行数字货币。与传统货币相似,数字货币可用于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,但其有限定的使用范围,例如用于在线游戏、社交网络等。
美国著名交易平台CoinBase的官网口号为:Buy and sell digital currency(译:买卖数字货币)。显然,其将市场上有价格起伏波动、可在平台上买进卖出的比特币等称作“数字货币”。
主流观点认为,虚拟货币包括比特币等数字货币。然而也有不同的声音。例如,兴业证券研究所认为,虚拟货币仅指Q币这一类,并不包含比特币等数字货币,将该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完全割裂开来。
此外,值得注意的是,在国内权威机构看来,数字货币应有且仅有一种存在形式,即“央行数字货币”。例如,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(下称“互金协会”)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在去年9月18日发布的一篇文章中称,“数字货币必须具备法定地位、国家主权背书,明确发行责任主体。以比特币和以太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没有国别,没有主权背书,没有合格发行主体,没有国家信用支撑,这些都不是数字货币。”
03、加密货币:加密算法、去中心化
根据知名金融教育网站Investopedia(投资百科全书),加密货币是使用安全加密算法的数字货币或虚拟货币。加密货币并非由任何中央机构发行,理论上它不会受到政府部门干涉、管控的影响。
上述定义明确提到加密货币最重要的2个特征:使用加密算法(区块链技术的密码学概念)、并非由任何中央机构发行。
Wikipedia(维基百科)则是这样定义加密货币:“加密货币”是数字货币、可替代性货币和虚拟货币的一个种类。与中心化的电子货币和中央银行系统相对,加密货币是去中心化的,其运作基于区块链—— 一种公开的交易数据库及分布式账本。
在主流行情网站CoinMarketCap的主页上,有一行醒目的文案:Top 100 Cryptocurrencies by Market Capitalization(译:市值排名前100的加密货币)。可见,对于国内外投资者为之疯狂的比特币、以太币、EOS等,该网站称为“加密货币”。
在币圈看来,比特币既是加密货币,由可以称作数字货币,两种用法均可。
国内外主流媒体倾向于“加密货币”
国内外主流媒体在指代比特币时,使用“数字货币”和“加密货币”的情况均有出现,对二者没有明确的界限;但在描述中会更多使用“加密货币”。
以国外垂直媒体Bitcoin News为例,绝大部份新闻报道在标题中使用“加密货币(Cryptocurrency)”,只有很少一部分使用“数字货币(Digital Currency)”。例如,整个4月份,该平台上共有59篇标题带“加密货币”字眼的报道,出现“数字货币”的标题却仅有1篇。
对于国内许多垂直媒体,翻译外媒文章是平台内容的主要来源之一。而国外媒体倾向于使用“加密货币”,因此,在百度新闻中搜索“加密货币”和“数字货币”,相关新闻的大致数量分别为40万篇和6万篇。
提及比特币时,国内权威部门倾向于“虚拟货币”
现任行长易纲在4月份的博鳌亚洲论坛上指出,“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比较少,并且其中有一些投机行为,甚至还有一些洗钱行为,所以人民银行对虚拟货币一直比较谨慎。”此处的“虚拟货币”,指的得就是在国内禁而不绝的比特币等。
此外,互金协会和央行等权威机构均使用“虚拟货币”指代比特币一类。
今年1月26日,互金协会发文,提示境外ICO与“虚拟货币”交易风险,“目前,有关管理部门对境内ICO行为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,期间有部分投资者转向境外开展相关活动。”
央行等七部委在去年9月4日联合发布的《关于防范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中写道,“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”
《公告》中也提到了“代币”。那么,代币又是什么呢?
04、代币:企业直接发行、配额“内定”
数月以来话题不断的ICO,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的简称,意为:首次代币发行。代币、发行、发币……这些字眼总能让人联想到这种融资效率超高的方式。
币圈对代币的理解相对简单粗暴:通过智能合约发行,遵循ERC20规则;没有自己主网的公链;大部分项目没有落地。
与比特币这类加密货币不同的是,代币由项目方在区块链网络上直接发行。而且,代币分配的数量往往“内定”好了,比如多少比例的代币分配给开发者,多少用于运营等方面。
生成代币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,本身只是一串代码,网上甚至有专门的生成工具,熟练的话,10分钟就可以创建一个代币。因此,代币本身并不具备任何价值,而是由发行方的商业模式决定其价值。
有个极简单的办法可以轻松分辨代币:在CoinMarketCap网站上搜索相关加密货币代码,比如EOS。如果搜索结果显示为Token,说明它是代币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关于Token的中文译法,目前有两种声音。一种正是上文所提“代币”,另一种称呼主要由业内大佬提出——“通证”。
例如,“区块链大本营”在今年1月分享了CSDN 副总裁孟岩与元道先生的对话。孟岩说道:“货币即权力,货币即政治,货币权力必须属于国家。所以 token代什么都容易,就是代货币难,没有国家的授权和支持,所谓’代币’只是自欺欺人”,并对“通证”下了一个定义:可流通的加密数字权益证明。
从字面上来看,“代币”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,以为在区块链上发币就是为了挑战货币主权。但Token不是货币,更无法替代货币。因此,代表权益证明的“通证”是一种更为准确、可持续的说法。
那么,我们就可以这样定义“通证”:区块链网络上的一种记账方式,由密码学加持,在该网络上可以自由流通。通证最核心的一点,是在生态构建过程中起到激励的作用。
有的通证进入了二级市场,可以进行交易,比如EOS、TRON等。但不是所有通证都可进行交易,比如迅雷的链克,网易星球的黑钻等。
“通证”和“代币”两种说法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脚踏实地,在于企业发行怎样的通证,怎样设计商业逻辑,怎样激励普通用户参与使用,以及怎样与实体经济相结合。
总结:链圈、币圈、监管部门暂未达成统一的概念标准
1)虚拟货币包含比特币一类和中心化的Q币等;
2)币圈公认数字货币=加密货币,两者没有明确界限;
3)国内外主流媒体在报道中使用“加密货币”居多;
4)国内权威机构习惯称比特币等为“虚拟货币”;
5)Token可译为“代币”或“通证”,但从长远看,后者的“三观”更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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